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相关意见以及《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和《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要求,立足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积极探索和构建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律的招生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规范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程序透明、公开,评价全面、客观;
坚持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发挥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考核小组在“申请—考核制”选拔中的学术评价作用;
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为标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第二条 组织管理
一、学院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文件的制定,考务管理、安全保密、考核录取、信息发布及处理申请人申诉等工作,确保考核过程公开透明、平稳有序。
三、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考核小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组成,专家组应严格按照本细则,对申请人进行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考核。
第三条 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5年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为“新闻传播学”,具体招生导师和招生计划以学校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四条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和宗教观,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二)对学术研究和专业精进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至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做出书面推荐。
(三)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学位者,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5年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5年入学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满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以第一作者身份或者本人作为主创在报考专业领域有3项及以上成果(以下任意条件累计3项: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有采纳证明的咨政报告、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出版的高水平学术专著或者教材、本人作为主创的艺术作品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
4.非学历教育的专业学位硕士考生须在报名前获得硕士学位,若未获得硕士学位,须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五)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请参见《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二、外语条件
申请人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要求:
(一)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CET-6)≥425分;
2. 雅思成绩(IELTS)≥6.0;
3. 托福成绩(TOEFL)≥80分;
4. 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分;
5. 本科或硕士阶段获得英语专业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
6. 以第一作者在英文国际期刊或会议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7. 在英语国家/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
(二)日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通过日语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日语六级(CJT6)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3及以上;
2. 在日语国家/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
(三)俄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通过俄语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俄语六级(CRT6)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B1及以上;
2. 在俄语国家/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
(四)如掌握两门外国语或者一门外国语一门少数民族语言,外语水平要求可适当降低,满足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CET-4)≥425分或相当水平(其他外国语可参照英语相同层次要求)。
三、学术科研条件
申请人须至少应具备如下学术科研经历之一:
(一)在相关学科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并宣讲论文;
(二)在国内外相关学科学术期刊或者国内“三报一刊”发表论文、文章;
(三)在所申报专业方向相关领域获得授权专利或者软件著作权;
(四)在相关学科领域撰写咨政报告、内参并获重要批示;
(五)在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领域作出突出贡献或重要成绩。
第五条 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照《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报名时间、报名网址、报名程序及缴费等按照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有关要求规定执行。
二、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务必于2月20日前在报名网站上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央民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本人签名,定向考生须加盖定向单位公章。
(二)个人陈述:个人陈述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识、对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的认识、个人优势与不足,字数为1500-2000字。
(三)研究计划书:研究计划书包括申请人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将要开展的研究问题、研究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研究内容框架、研究创新性、研究日程安排、主要参考文献等内容,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写作,字数为6000-8000字。
(四)学位论文或代表性成果扫描版:非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PDF电子文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供指导教师签名的学位论文摘要、目录和部分章节的PDF电子文件;无毕业论文的海外硕士获得者、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能够体现科研能力的代表性成果。
(五)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级(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空白表见学校招生简章附件)。推荐信签字部分务必由专家本人签字,务必为正高级(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否则材料审核不合格。
(六)外语水平证明。
(七)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研究生院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八)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扫描(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在学证明或提供研究生证扫描件,入学时须补交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九)有效身份证,须正反清晰扫描为一张图。
(十)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博士生须提交生源省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一份。
(十一)其他可以体现申请人科研能力的材料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正式出版专著的封面、目录、版权页,相关的获奖证书,主持或参与相关课题的证明,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材料需将原件清晰扫描为电子版,并按上述顺序进行阿拉伯数字编号排序合并为一个PDF电子文件,加上封面和目录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二)报名结束后不再接收材料,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三)申请人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在任何阶段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报名时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身份证件及学历、学位证书上的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因信息不一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六条 审核程序
审核程序包括形式审查、科研能力评价、确定入围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公示等四个环节。
一、形式审查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安排专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保与本细则要求一致。
(二)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未按时提交材料、材料不全、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申请人及材料,视为审查不合格,已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回。
二、科研能力评价
(一)招生导师评分:申请导师对已通过学院形式审查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和培养潜力。依据学院制定的评分细则进行科学评价打分,形成导师审核评分成绩,以百分制计。
(二)专家评分: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每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科研能力评价,从教育背景、学术经历、外语水平、前期科研成果、研究计划、专家推荐意见等方面进行匿名评分,专家给出成绩的平均分为专家评分成绩,以百分制计。
(三)材料评议总成绩计算:该项成绩为百分制,包括导师评分成绩和专家评分成绩,分别占材料评议总成绩的50%。导师评分成绩、专家评分成绩和材料评议总成绩均需达到60分以上,才有资格进入下一轮考核程序。
三、确定入围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外国语合格考生的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择优差额选拔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招生计划数与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人人数的比例为1:3,等额选拔仅限于报考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相等的情况。
四、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公示
学院将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第七条 综合考核程序
一、考核时间
学院预计在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综合考核,具体考场和时间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复审
学院将在综合考核前对申请人资格进行现场复审,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留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和思想政治审核表(请于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grs.muc.edu.cn下载)以供查验。凡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或复审未通过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
三、考核方式和内容
综合考核包含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申请人对新闻传播学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学科前沿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科研创新素养,学院组织一门新闻传播学科综合考试。笔试时间为3个小时,以百分制计,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注:进入综合考核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与新闻传播专业基础两门考试;思想政治理论由学校统一组织;新闻传播专业基础由学院组织,主要考察考生的新闻传播史论核心知识、新闻传播业务综合知识。)
(二)面试
专家组负责对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知识结构、科研背景、学术研究经历以及外语能力。具体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申请人的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文阅读能力;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
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相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专家组成员独立打分,取平均成绩作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该项成绩为百分制,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项成绩分别占综合考核总成绩的50%。
五、最终成绩计算
考生最终成绩为百分制,材料评议总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分别占最终成绩的50%。
六、最终成绩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考生的最终成绩,公示期为5天。
第八条 录取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的考核成绩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按照考生最终成绩及招生计划,分导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
二、第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经考生本人同意,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导师名下。
三、材料评议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最终录取结果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五、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考生)比例不超过普通计划招生总数的15%。经学校推荐的我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报考我校定向博士研究生,不占用各学院定向普通计划。
第九章 考务管理
一、学院严格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对招生录取全过程和考核结果全面负责,对招录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各项考核成绩和录取结果负责,接受申请人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专家组复议。若申请人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在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5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及时公布本单位申请考核制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申请人资格、各项成绩、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及咨询申诉渠道。
四、实行回避制度。凡本人或亲属报考本单位的教职工,不得参加本单位当年的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
五、实行保密承诺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命题教师、材料审核专家、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等相关工作人员都须签订博士生招生工作保密承诺书,严格按照保密承诺书要求执行。
第十条 纪律监督
一、实行校院两级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负责纪检的领导对招录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二、考核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监察处电话:010-68933192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8708 010-68932544
新闻与传播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10-68932411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一、网上报名、学制学费、奖助学金、毕业就业等根据学校博士招生简章执行。
二、咨询电话:010-68932411;邮箱:mucxwycb@163.com。
三、办公地址: 中央民族大学文华楼1335D办公室。
第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由新闻与传播学院负责解释。
中央民族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5年1月23日